為提升城市形象,維護市容環境整潔有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沽源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現就戶外招牌設置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規范設置要求
二、安全維護責任
三、集中整治安排
縣城管執法局將于近期組織開展戶外招牌專項整治行動,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不符合設置規范、存在安全隱患及影響市容的戶外招牌依法進行查處,并責令限期整改或拆除。請相關單位和個人對照要求進行自查自糾。
四、法律責任
對違反本公告規定,拒不整改或拆除的,我局將依據《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因戶外招牌設置、維護不當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設置者須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城市管理需要大家的理解、支持與配合。請廣大商戶和市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沽源縣良好的城市環境。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望互相轉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特此公告。
沽源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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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6-11 16:52:52